婦罹睡眠呼吸中止症 涉竊無罪

鄭姓婦人到大賣場試穿男外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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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結帳就穿著離去;一審依竊盜罪判處拘役五十天。她上訴稱患有嚴重睡眠呼吸中止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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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呈微睡眠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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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自己穿賣場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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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提出近五年到賣場消費證明。高雄高分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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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無從判斷她是否突然進入微睡眠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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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確實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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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免記不住事情,改判無罪定讞。六十四歲的鄭婦,去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到大賣場為男性友人購物,試穿四千多元防風保暖外套,再將自己原本穿著女用外套穿在外面,結帳時鄭婦將選購女保暖衣、脫脂鮮奶、酪梨油等商品結帳,但身上穿男性外套沒結帳,賣場巡查員發現報警法辦。法院審理時,鄭婦提出兩家醫院證明,證明自己患有重度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致記憶力缺損、輕度認知功能等障礙。鄭婦稱,她幫男性友人換貨試穿男用外套,因賣場冷氣很冷,她又罹患嚴重睡眠呼吸中止症,致她進入微睡眠狀態,忘記這件事,才沒將外套結帳就走出賣場。鄭婦另提出消費證明,表示自己從二○一一年一月起至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時常到大賣場購物,每次金額一百元到三萬三千餘元不等,自己沒偷拿四千多元男性外套的必要。二審合議庭認為,賣場巡查員於跟監過程,沒全程看到鄭婦行為舉止,無從判斷她當時是否突然進入微睡眠狀態中,但依醫院鑑定鄭婦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難免記不住事情,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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