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崩塌 地主拒水保社區憂

位於文山區興隆路三段的寶來社區,大中華、台股基金定期定額 投資人愛,去年8月因颱風帶來豪雨,東石觀光漁筏 發颱風財,造成社區後方山坡崩塌,弟任市府科長 兄標7工程被罰,大量土石灌進民宅內。大地工程處事後緊急於該處坡地噴漿,MLB/藍鳥補強戰力 外媒推薦建仔,但只能暫時防止繼續惡化,日圓貶值 銀行推赴日旅遊優惠,由於地主不同意水保工程,等公車好焦慮 「即將到站」…不見公車影,社區居民憂心忡忡,擔心颱風季會讓災情重演。
大地工程處處長林裕益表示,寶來社區後方去年崩塌的山坡地並非社區所有,依水土保持法,鄭姓地主有維護水土保持的義務。去年坡地崩塌,因危及居民安全,大地處依災害防救法進行穩定邊坡處理工程,但後續維持責任仍應由鄭姓地主負擔。
大地處評估,所需水保工程費用約數百萬元,鄭姓地主一開始表示無力負擔工程費用,大地處同意以工務預算設置地錨及相關工程。但月前鄭姓地主卻於協調會中要求,若大地處要施做工程,須買下該地,並寄發存證信函給大地處,表明徵收補償方式未明確前,不同意大地處施工。
林裕益表示,由於涉及私權土地,大地處最後只能同意,地主未同意前不施工。至於買下該處山坡地則有困難,因北市有類似情形的地點約有百處,市府不可能全部比照辦理。
興家里里長劉宗勳表示,該處山坡地因坡度過大,依法不得開發,不排除地主有意藉此機會將土地脫手。
劉宗勳說,社區30年前興建時,法規並未規定相關土保設施及住宅與坡地的緩衝帶距離,房子與山坡相距不到2米,仍取得使用執照,現在建商早已倒閉,山坡地地主又不理,一旦釀災,倒楣的還是社區居民。
劉宗勳希望大地處估算土保所需土地面積,社區將評估是否集資,以公告地價向地主買或租。另外,也希望大地處以法律手段要求地主善盡水保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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