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老鷹拍美照 只餵2次判無罪

林姓男子拋擲腐肉吸引老鷹俯衝水面覓食,

台中包租物業

,以利拍照,

神岡人力粗工

,法官認定林非常態性餵食,

照明燈條

,判決無罪,

高雄復健陪同

,基隆鳥會表示尊重。圖/基隆市野鳥學會提供 分享 facebook 林姓男子在基隆市海洋廣場拋擲腐肉,

分銷網站系統

,吸引老鷹俯衝水面覓食,

嘉義居家看護

,以利拍照,

長期照護仲介

,被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林男辯稱公告禁餵後只餵兩次,否認騷擾。基隆地方法院認為常態性餵食才構成犯罪,判決林無罪。可上訴。檢察官起訴指出,林男在2016年底至2017年7月13日至少三次攜帶雞肉、雞皮等腐食,到海洋廣場旭川河出海口,手抓腐食朝空中拋向海面,讓老鷹俯衝海面覓食,再以相機捕捉畫面,涉嫌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 法官指出,有證據證明林男餵食老鷹行為,只有查獲當天那一次,不能僅對偶一餵食老鷹行為判定有罪。,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