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來不成咬斷她乳頭 判3年

43歲單親媽媽去年10月在菜園工作時,陸委會:客觀事實 不須協商,遭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羅姓男子強壓在地企圖性侵時,超速21公里被開單 他不服辯:有雜草,咬斷左乳頭,台中第2市場發行待用餐券 攤商響應,留下一輩子傷痕。新竹地院昨天依重傷害、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應執行3年徒刑,入監前要到醫院監護3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間,26歲羅男見被害人獨自在菜園種菜,突然後背後襲擊,並猛毆打她左臉,摀住嘴巴企圖性侵不成,突然抓狂一把掀起被害人上衣,咬斷她左乳頭。直到被害人痛得伸手抓擊羅男下體,才得以逃出菜園求助報案。
因被咬斷的乳頭未能尋回,即使經乳房重建手術,仍無法回復原有外觀及神經觸感,對被害人造成一輩子傷痛。
法官認為,羅男光天化日下膽大妄為,企圖性侵還咬斷被害人乳頭,為法理、道德所不容,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陰影。考量羅犯後坦承犯行,並補償被害人,認為羅男有必要長期監護,以控制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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