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構成要件不明確 反滲透法旨在製造亡國感

民進黨黨團三長公布反滲透法草案,Gartner預估今年Android手機銷量達10億,呼籲朝野黨團支持。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民進黨揚言反滲透法逕付二讀,花蓮推透明垃圾袋 環局:半透明就行,圖以國會多數暴力,日職/陽岱鋼代打沒表現 巨人4:1勝中日,讓戒嚴時代的法律橫柴入灶;檢驗草案,MLB/給爸媽驚喜 胡智為重回大聯盟,違法構成要件不明確,12強/6搶1拚奧運門票 陳鴻文:沒什麼理由不打,既使法案強渡關山,爭釣島主權…台日外交官 星國報紙打筆仗,也將造成執法者難以適應,草案標榜維護國家主權的目的沒達到,反倒赤裸凸顯執政黨賣弄亡國感的選舉奧步。反滲透法充斥刑事處罰條文,法理上,任何一條法律要入人於罪,違法要件必須明確定義,才能讓檢察官據以偵查、讓法官得以審判,不過,草案第一條所講的「防止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即生疑義,什麼是「敵對」?是與執政黨意識型態「敵對」?還是與執政黨政治主張「敵對」? 法案既然劍指中共,想阻擋中共以非和平手段危害國家主權,應訴諸明文,指名滲透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中國共產黨,捨此不為,籠統宣稱境外敵對勢力指的是與我「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以台語來說就是「餓鬼假客氣」。民進黨向來認為中共與台灣有國際政治上的許多衝突,視如仇寇,事實上,與台灣有衝突的何止中共?台灣與日本有釣魚台領土爭議,要不要比照辦理?試想,台籍漁民在釣魚台海域捕魚,日本海上保安廳會不會祭出「武力」保衛漁權?日本之於台灣,算不算「武力對峙國家」?台日關係的實情是,中華民國有駐日代表的文官編制,日人在台商業、文化活動乃至於核食進口穿梭角力戰,無一不是透過遊說來爭取母國經濟的利益,那麼,應該反滲透的對象為何只是中共,而不是民進黨「最愛」的日本?法律要有適用可能,才能實用,依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憲法增修條文稱中共為「大陸地區」、稱中華民國是「自由地區」,簡單來說,並不承認中共是「國家」,依照此一釋義,民進黨要對抗中共這個「國家」,但法律制訂時,反而沒有讓中共落在法律的約束之內,不矛盾嗎?反滲透法想確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並要維護國家主權及民主憲政秩序,沒有人會反對,從憲法去檢驗專法,民進黨要防範中共吞噬台灣,卻拋出不堪用的法律,唯一合理的解釋,不過總統大選已近,設「法」創造亡國感獲取執政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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