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遺失證件 貪警冒名抽電影票 「熟面孔」洩底

法院認為李姓警員恣意侵占他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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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偽造他人簽名換取電影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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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嚴重敗壞官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李姓警員值勤時受理民眾拾獲他人遺失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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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交存並開立四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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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拿這些證件參加抽獎。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侵占近百張民眾遺失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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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多次持變造證件兌獎,昨天依侵占、偽造文書等五罪分判罰金及三月至一年四月不等徒刑;但法官考量他有「適應障礙合併憂鬱症狀」,宣告緩刑四年,每月需接受一次精神治療。據了解,李姓警員被調查之初已被停職,在停職理由消失後未辦理復職,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已自動離職生效,相關主官管也被處以申誡或記過等處分。 判決指出,李姓警員(卅九歲)二○一○年十一月分發至蘆洲警分局某派出所後,多次將民眾撿獲送到派出所的證件據為己有。隨著職務調動,這些證件全被他帶回家,截至二○一六年被發現時,他侵占的民眾證件共九十一張,其中有數人的身分遭他冒用。李參加電視台臉書抽獎,為提高中獎率,創設十三個帳號參加活動,但電視台通知領獎時,會先要求中獎者提供身分證帳號末三碼或末四碼核對身分,他怕一人分飾多角情況曝光,所以冒用遺失證件民眾身分領獎。據調查,他用這種方式成功領取十四張電影票,最後因派獎人員發現他長相眼熟才拆穿騙局。法院認為,李員身為警務人員,為滿足一己貪念,恣意侵占他人物品,並偽造他人簽名換取電影票,行為嚴重敗壞官箴;不過,考量他沒有前科,並與部分被害人和解,應已知所警惕,除宣告緩刑四年,並要求定期接受精神治療,直至無繼續治療必要為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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