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確認同一人…警告發酒駕 男提行政訴訟贏了

陳姓男子騎機車拒絕酒測,

櫻花淨水器

,被告發重罰,

導光燈板

,他提起行政訴訟,

債務諮詢

,搬出大法官解釋文和憲法,

五股直立式飲水機

,反批警方對他要求酒測是違法;法官以警方無法證明第一時間看到及最後攔下的男子是同一人,

耶誕裝飾燈泡

,判決陳男勝訴,

高雄觀光遊艇

,撤銷監理站的處分。去年8月4日凌晨1點多,

一次清償

,陳姓男子騎機車沿彰化市崙平南路往中央路行駛,看到前方路口有警方執行路檢勤務,陳男立刻掉頭逆向逃離;2名警員察覺,騎機車追上,追到中央路財經巨人大樓旁看到陳男,上前盤查時聞到酒味,要求酒測,陳男拒絕。警方告發後,彰化監理站開出9萬元罰單,並表明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陳男不服,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向法官說,他略懂法律,舉大法官第535號解釋文和憲法,批評警方在他住處的大樓騎樓攔查之舉,是違法違憲,強調他要捍衛憲法保障人民的相關權利,才拒絕警方違法的任意臨檢。陳男說了半天,法官另有自己的審判見解,分別訊問執勤的2名警員後,認為警方自己承認第一時間看到遠方有機車騎士掉頭逆向逃離後,雖曾追上,尋找幾分鐘後才發現財經巨人大樓騎樓的陳男很像掉頭逃離的騎士,但無法確認是同一人;加上看到陳男時,他是站在機車旁,並非騎行中,認為陳男拒絕酒測有理,判決撤銷彰化監理站的重罰處分。 ※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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