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王令麟賄賂 副典獄長判16年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於五年前行賄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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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取特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於五年前行賄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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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取在監執行期間享受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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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貪汙罪判處蘇有期徒刑十六年;王令麟與女機要胡曉菁各判刑二年二月。檢方偵辦這宗「獄政弊案」共起訴七名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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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蘇清俊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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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也判刑十一年八月。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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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監前科員祖興華判刑十一年、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判六年十月、前管理員張文發判八年六月。 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獲判無罪。另有多名民間人士被判刑。全案可上訴。王令麟在得知判決結果後發聲明批評判決是對起訴書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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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提上訴。聲明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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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獄政人員牛肉是「吃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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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人一斗」的禮貌,與監所人員的往來,不是賄賂。判決指出,王令麟坐牢期間本應循規蹈矩,卻利用自身金錢優勢,以行賄換取在監享受特權,規避應受的懲罰,惡性較一般行賄公務員為重;胡曉菁聽從王令麟指示行事,在獄外聯繫蘇清俊、祖興華擔任傳聲筒。蘇清俊對王令麟由胡曉菁所提的需求無不應許,調離北監後仍指示昔日下屬配合滿足王的需求,時間長達一年多;蘇不思廉潔自持,接受逾越常情的招待及餽贈,犯後否認犯行,判刑十六年。合議庭認定,王令麟、胡曉菁二○一四年行賄蘇清俊,包括給蘇三千元禮盒,招待蘇價值一萬多元的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住宿,並致贈祖興華青春露保養品、牛排。蘇調離北監、到綠島監獄擔任典獄長後,拿茶葉、酒、海鮮給舊屬祖興華,請祖繼續關照王。此外,蘇清俊接受池姓、羅姓人士致贈的禮盒、茶葉、現金,連同餐飲,獲得卅一萬元好處,依池、羅的要求讓高姓、葉姓受刑人有特別接見程序。趙崇智二○一四年收受池姓人士餽贈十四萬元後,協助辦理讓池特別接見蕭姓受刑人,並傳遞池關心蕭申請轉外役服刑的訊息。判決指出,趙崇智應襄助典獄長綜理事務,卻為圖賄賂未能善盡職責,收賄後多次探視蕭刑人並予以關照;偵查中一度自白犯行,又改口不認罪,判刑十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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