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公司法修法 擱置爭議先做再說

《公司法》浩浩蕩蕩修了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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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各方意見南轅北轍又各自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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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裡暗裡角力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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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行政院仍無法審查。不禁令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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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長期陷入意氣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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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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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綁興利的政策美意恐怕打折扣。歷經七場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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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意見透過各種管道平台相互論辯後,經濟部最終端出的修法版本,檯面上已取得「雖不滿意,猶可接受」的共識,但檯面下,各方人馬仍不退讓,並透過各種管道牽絆對手的主張。例如,光是「公司秘書」條款是否增納,經濟部為了安撫雙方人馬意見,部版草案就納了又刪,刪了又納,如今還是「順了姑意又逆了嫂意」。事實上,除了是否建立「公司E化」上傳平台,是否上傳「股東名簿」與揭露「實質受益人」,以及公司是否應設「公司秘書」等要項,迄今仍爭論地難分軒輊。但其他諸如籌資彈性、多元盈餘分派、強化公司治理等修法,早已集結共識。《公司法》已15年沒有大修,許多規定也已不合時宜,不論各方還有什麼堅持,都應先擱置爭議,讓修法早日通過,先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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