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6涉貪 校長、主任都判刑

台東前大王國小校長柳旭龍(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台東大武國小校長楊惠珍(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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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大王國小代理訓導主任。 記者尤聰光/翻攝 分享 facebook 這學校倒楣!前校長及三位主任(其中一人也當上校長)、教學組長、幼兒園長全涉貪被判刑。台東大王國小前校長柳旭龍擔任校長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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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與學校教務、學務、總務、教學組長、幼兒園長等合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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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舉辦教學與研習課程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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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發票或向廠商索取空白收據浮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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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公款用於私人的餐飲、購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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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所得達三十四萬一千二百九十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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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地院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柳旭龍及當時學校代理訓導主任楊惠珍(現任大武國小校長)、組長、業者等,分別判處一年及二到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目前任職台東體育場調用人員的柳旭龍,獲知判決後表示將提起上訴,至於對案情內容,他個人不願表示意見;大武國小校長楊惠珍則表示,一切交於教育處及司法處理,對案情不願多做說明。柳被控於九十三年至九十七年擔任大王國小校長時,要求學校訓導組長、教務組長、幼稚園長等,向往來的書局、文具行及商行等,提供內容不實或空白的統一發票收據,以不實憑證資料,向台東縣政府辦理核銷請款。柳將所得款項以「建設基金」登簿作帳,並將建設基金款項用在私人的餐飲、購物等費用,甚至以「剩餘款」名義登簿作帳,直接將現金拿來花用,總計詐領費用三十四萬一千二百九十七元。檢方將柳旭龍等人依貪汙罪嫌提起公訴。台東地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柳身為學校校長,僅為貪圖金錢,竟知法犯法,指示下屬以不實憑證詐取三十餘萬元,實為不該,且犯後矢口否認,還將所有責任推卸由下屬承擔,犯罪態度不佳,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當時代理訓導主任的楊惠珍(現任大武國小校長)、訓導組長高寶珠(退休)、教務主任巴清義(退休)、教務組長賴春妹(退休)、洪姓附設幼兒園園長(退休),以及多家業者等,分別依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填製不實罪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二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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