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變罵「不要臉」 判賠1.8萬

何姓女子與前男友同居20年,

髮際線填充

,沒想到結局是前男友與她的好友張姓女子結婚,

專利號

,她去年4月在醫院急診室遇見張女夫婦,

雲林新娘秘書課程

,憤而以「不要臉」辱罵對方。張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喜慶宴會包車

,何女辯稱自己是罵前男友,

黑糖餅

,不過法官不採信,

松山機場接送

,判她應賠償張女1.8萬元,

網站省錢

,可上訴。
判決指出,

台中霧眉

,何姓女子與張姓女子原為好友,何女同居20年的男友卻背著她與張女交往,最後兩人登記結婚,何女才知枕邊人已變心,跟張女交惡。
何女胞妹去年4月間與張女衝突後,到醫院急診室治療,何女到場探視時,看見張女夫婦在場,憤而以「不要臉」辱罵對方,張女不甘何女在大庭廣眾下公然罵人,以名譽受損為由,提告求償。
何女雖承認曾說「不要臉」,但她堅稱自己是罵前男友,不是張女,因為前男友與張女登記結婚後,還騙她是未婚,不過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光碟,認為何女是對著張女夫婦罵「不要臉」,所辯之詞不足採信,考量雙方社會經濟地位後,判何女應賠償張女1萬8千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