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社團訪王金平 憂反壟斷法箝制新聞自由

中國新聞學會等媒體社團昨天赴立法院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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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初審通過的反媒體壟斷法賦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平面媒體與雜誌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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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出版法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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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會箝制新聞自由;王金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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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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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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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違背新聞自由權。
中國新聞學會理事長成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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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率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台北市報業公會、中華民國廣播事業協會及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拜會王金平。
成嘉玲說,尊重NCC在跨媒體整合部分,但NCC並非平面媒體主管機關,草案卻賦予管轄權,恐有箝制新聞自由、違法擴權及違憲之嫌;成嘉玲說,新聞界應自律,過去新聞界前輩多年爭取,好不容易廢止出版法,不宜借這個法案借屍還魂,傷害新聞界前輩努力爭取的新聞自由。
昨天中國新聞學會等四大專業媒體社團也發表聲明指出,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通過「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部分條文內容較既有法律做出擴大規範抑或逾越本法主管機關之法定職掌範圍,恐有嚴重侵犯新聞自由之嫌,違反憲法第十一條之基本精神。
例如原「廣電法」中即有「新聞報導錯誤更正」之規定,但該法將此規範做了擴大延伸;其次,委員會初審通過,「觀眾、聽眾對於播送內容正確、平衡及品味之申訴,應提交新聞倫理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應定期向該事業董事會及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並對外揭露。」但「品味」無客觀標準,徒然增加認定紛擾,新聞媒體亦可能動輒得咎。
此外,規定「應定期向該事業董事會及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顯有政府直接插手介入管理新聞媒體之嫌,給人政府單位欲藉此箝制新聞自由疑慮,甚至可能對新聞媒體形成寒蟬效應。
另委員會初審通過,要求經營全國性日報的事業準用對廣播、電視媒體的規範事項,或逕以媒體事業的泛稱規範禁制事項及或應履行的義務,但日報與雜誌等紙媒事業,原非NCC法定職掌管轄範圍,增訂相關條款恐有箝制新聞自由,違法擴權及違憲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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