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性侵女兒 前妻幫求情

男子與大陸妻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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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照顧讀國小的龍鳳雙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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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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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涉嫌用棉被隔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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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指和嘴性侵女兒;女童被問為何還敢同房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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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說:「比起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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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怕鬼!」因她很膽小。
一審依對未滿14歲強制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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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狼父10年8月,他不服上訴,女兒說願意原諒他,已離婚的大陸妻也來台為他求情,她向法官說「他不是壞人,對社會無害,我不在女兒身邊,我也有責任」,二審法官改判他8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1至5月,男子在客廳藉口要為女兒按摩小腿,強摸女兒下體,還撥開內褲強吻。
男子後來又5次在房間性侵女兒,趁女兒和兒子同睡時,以手和嘴性侵女兒,還拿棉被隔開同床的兒子,女童在睡夢中被父親驚醒,大喊:「爸爸你在幹嘛?走開!」她告訴同學此事,老師報警。
男子說,他父代母職,與女兒互動密切,女兒常爭寵要他抱抱,女兒雙腳打開面對他,他才拉開女兒內褲用嘴親,他沒有強迫女兒,只是好玩。
女童表示,自己很膽小,很怕鬼,尤其聽完鬼故事之後,更不敢一個人睡;她被父親偷摸驚醒,曾用腳踢父親,父親就裝睡。案發後,女童表明想跟媽媽回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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