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特首曾蔭權勝訴 「公職失當罪」撤銷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提出終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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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推翻定罪。(取自明報) 分享 facebook 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入獄服刑的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今年一月出獄。但他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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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推翻定罪。廿六日香港終審法院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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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對曾蔭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定罪與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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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再重審。環球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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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歲的曾蔭權曾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表示,退休後會定居深圳。隨後有報導指出,曾蔭權準備在二○一二年七月離任後,到廣東深圳市福田區東海花園租屋居住,該房屋的業主是香港數位廣播公司的股東黃楚標。隨後,曾蔭權又被揭發乘坐富商的私人飛機前往泰國普吉和日本,曾蔭權辯稱,曾繳付相當於商務艙的機票費用。 二○一五年十月,曾蔭權因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違反香港普通法,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二○一七年二月,曾蔭權在香港高等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罪,並被判處有期徒刑廿個月。之後,他向上訴庭上訴,上訴庭在定罪上維持原判,但刑期改為十二個月。今年一月十五日,曾蔭權出獄。但在服刑期間,曾蔭權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獲批准。香港終審法院五月十四日開庭審理曾蔭權的上訴,聽取雙方陳詞。控辯雙方當時就曾蔭權如果只是因判斷錯誤而漏報利益,是否構成行為失當的問題爭辯。曾蔭權的律師稱,曾並非在明知自己所做,屬違法之下蓄意漏報,因此應判他無罪。但控方認為,陪審團的裁決顯示,陪審團不接納曾的辯解,故應維持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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