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借貸 鄉林總裁、財務長緩刑

前立委許舒博是鄉林集團總裁、也是涵碧樓大飯店負責人賴正鎰妹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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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曾有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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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鄉林集團財務長林慶豐要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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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擔心討不回來請示賴正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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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同意林以涵碧樓公司資金貸給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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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共借出1千多萬元,未付利息。台中地院昨依業務侵占罪判賴正鎰和林慶豐各1年和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都緩刑3年,需向公庫支付150萬元和50萬元。涵碧樓表示,涵碧樓非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早在91年已通過資金借貸辦法,借貸合法,若有行政作業欠妥,今後將更嚴謹。林慶豐說,許舒博對涵碧樓的業務有幫助,借貸均為短期,才沒收取利息,事後已全數返還。檢方認為,依公司法規定,除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或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情形外,公司資金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人。涵碧樓為上櫃公司,股東並非只賴正鎰1人,其行為已損害其他股東權益。台中地院審理,賴、林2人都認罪聲請協商,法官讓2人都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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