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說要送妳」 小三判還男友1708萬

已婚的杜姓男子10年前上交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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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識陳姓女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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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承諾每月給她生活費包養。10年來陳女不斷以「我幫你投資」、「借我錢繳稅」等名義向杜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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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從不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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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提返還借款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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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她吐回1729萬。
士林地院認為生活費歸生活費,借款歸借款,且陳女簡訊多次傳送「我會還」足見借貸關係存在,不能視為是男方心甘情願送的,判女方應付給杜1708萬元。
陳女說,認識對方時,杜甜言蜜語,要她別工作,還答應要照顧她一輩子,主張杜給的錢都是「送我的」。她說,因男方恐嚇要寄裸照給她爸媽,她迫於無奈才傳簡訊說「我會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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