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編特別預算 財政紀律崩壞

漫畫/季青 分享 facebook 據媒體報導,一銀「樂活一夏」信貸專案 前三個月優惠低利1.8%,我國向美採購六十六架F-16V戰機案,柯P外科猛刀揮向交通 翻轉台北變倒轉,金額約二五一○億元。政府擬編列特別預算,國泰金前11月稅後大賺590.9億元 每股稅後純益4.4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方式支應。筆者認為非常不妥,招東南亞僑生後來居上 莊敬高職辦千人中秋聯歡 ,任何特別預算均不應違反財政紀律。我國預算法擷取複式預算之精神,去年營收 研華、振樺電創高,第十條規定歲入劃分為經常收入及資本收入,歲出劃分為經常支出及資本支出。第廿三條復規定,政府經常收入及經常支出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是故政府不得舉借債務作為發放薪資、調整待遇,以及差旅費、事務費等各種消費性質之經常支出。公共債務法規定,政府債務應受存量及流量之管制。「存量管制」規範各級政府得舉借債務總額之上限,「流量管制」則規範每年舉債金額之上限。上揭二法之規定均為各級政府必須遵守之財政紀律。 我國向美採購66架F-16戰機案,政府擬編列特別預算,全數以舉借債務方式支應。圖/取自洛克希德馬丁 分享 facebook 法律基本原則之一為「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中央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時,因為缺乏財源乃屢屢制定特別法,藉以排除屬於普通法之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規範與限制。財政紀律蕩然無存,致使公共債務漸趨龐大,財政狀況日益惡化。政府之稅課、規費等經常收入有限,用於支應年度總預算後已無餘額,難以支應特別預算之經常支出。資本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雖可作為資本支出之用,但金額有限。舉借債務則受公共債務法有關流量及存量之管制。因此行政院歷次編列特別預算之前,均先制定特別預算條例,排除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上述限制。嚴重破壞財政紀律,致使該二法形同虛設。截至一○八年六月底止,政府未償債務餘額高達六兆三四三四億元,占前三年度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之卅六點三四%,全體國民每人負擔債務廿六點八九萬元。上列僅為已記帳之債務,此外尚有未入帳之潛藏性債務,行政院稱之為「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其發生之可能性極高。包括勞工保險預計短絀十兆二三六○億元、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三兆四一一七億元等。據行政院自行估計,截至一○七年六月底止,高達十七兆八○九億元。學者及立法委員估計之金額更高。政府已記帳及未入帳之債務合計數高達廿三兆四二四三億元,占前三年度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之一三四點一九%,平均每人承擔將近一百萬元債務。政府整體債務已超過台灣全體人民,終年辛勤工作所能創造之一年國內生產毛額十七兆四五六一億元,實在令人怵目驚心。全國各級政府一年總收入僅二兆七六四六億元,縱使政府關門停擺,不支出任何經費,也需八點四七年始能全數清償。更何況政府每年度收入及支出均不平衡,其短絀大多以舉借債務弭平,因此債務只會逐年攀升,何曾下降過?政府必須恪守財政紀律,不能制定法律後再制定特別法破壞之,否則將債留子孫,距離當年歐豬五國瀕臨破產邊緣恐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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