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渣混凝土案 涉官商勾結獲交保 檢抗告

彰化檢方偵辦爐渣混凝土流入水利公共工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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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聲押全興環保公司總經理等3名重要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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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改裁定交保;檢察官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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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提出新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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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全案涉有官商勾結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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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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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撤銷原交保裁定。本月17日深夜,彰化檢方以串證、湮滅事證之虞,聲請羈押和隆營造公司負責人江朝金、全興環保公司登記負責人王仁和、總經理王炯鑫、業務主任史甯順、品管林群評等6人。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召開羈押庭詢問後,只裁定江朝金羈押禁見,王仁和等5人分別以100萬元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彰化檢方原查出和隆營造承攬彰化農田水利會的彰化市東西二快官段、秀水鄉曾厝一圳、鹿港鎮頭汴圳共3件區域灌排工程,向全興公司採購爐渣混凝土,前天再查出承攬福興鄉二港溪海堤工程的另一家營造廠也向全興採購混凝土,並傳喚經濟部水利署第三、四河川局人員,全案除涉有詐欺取財、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罪嫌,也朝官商勾結方向偵辦。檢方訪查混凝土業界,發現營造廠都知道上游的預拌混凝土是什麼品質和價格,認為和隆、全興兩家公司既然有長期合作關係,且和隆在混凝土業界的評價受爭議,兩家公司人員應有相當程度的「默契」,才會主張全興公司人員交保在外,恐有串證和滅證之虞,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聲請撤銷原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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