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賄賂 吳建豪生父被判37個月牢刑

吳建豪生父、前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官員吳家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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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被聯邦法院判37個月牢刑及三年釋后監管期。 記者高梓原/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吳建豪。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蘇健忠/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前聯邦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官員、吳建豪生父吳家麒(George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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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在洛杉磯市聯邦法院被法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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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麒的一項陰謀罪(conspiracy)及五項收受賄賂罪名(Bribery)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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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其37個月牢刑以及三年釋後監管期。當天出庭的吳家麒在個人陳述時聲淚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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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求法官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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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表示「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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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再犯錯」。當天,身著短袖休閒襯衫、深色西褲的吳家麒現身法庭,在普通話翻譯的幫助下聽取檢辯雙方發言、回答法官問話,並在宣判前作出最終個人陳述。包括吳家麒的妹妹、妻子在內的四名親屬也到場旁聽,在吳家麒發言過程中,吳太太掩面痛哭、十分悲痛,法官宣判量刑後,她更一度癱軟在旁聽席上。下午2時開始的宣判,當庭法官Michael W. Fitzgerald先聽取檢辯雙方的量刑意見。吳家麒辯護律師Evan A. Jenness大打親情牌。她表示,在量刑意見書上,對於吳家麒的刑期過重,現年63歲的吳家麒有糖尿病史,同時身體狀況也經不起數年牢飯,而且他是吳家三口人的梁柱,他的太太不會開車、女兒僅13歲,希望法官能彰顯仁慈,根據吳家麒的狀況從輕判罰。她說,「如今吳家麒對於自己的過錯已極度悔恨,其內心所受折磨和痛苦相信會一直伴隨他乃至餘生」。檢察官則當庭指出,從之前類似所有案件的判罰結果看,一般量刑都會根據意見書,吳家麒不僅曾經有過不良好的歷史(意指之前其在台灣欺詐後潛逃),此次作為政府官員知法犯法收受賄賂,幫助移民拿到綠卡,對於國家來說是十分危險的舉動,同時也為他個人牟取利益,雖然如今很難證實具體因此他獲得了多少利潤,但通過便衣警察的釣魚,其證據已十分確鑿。法官隨後允許吳家麒作出個人陳述,頭髮花白的吳家麒語帶哽咽的表示:「尊敬的法官,首先想說十分抱歉,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諒,在公家機關工作20多年,做了不該做的事,煩了不該犯的錯,我錯了,想請求您考慮到我的家庭。從2014年3月11日被捕至今,家中從未平靜。太太出現了恐慌、失眠等症狀,13歲的女兒學習優異,但現在也到了叛逆期,因為愛她至今不敢對她說發生了什麼。」情到深處的吳家麒聲淚俱下表示,「我懇求您法官,我錯了,也不會再犯錯,對不起。」法官Fitzgerald在宣判時指出,之前已經收到吳家麒家人的求情信件,雖然很無情但還是要說,各種事實和證據均顯示吳家麒作為政府公職人員,為了牟利而收受賄賂觸犯法律,判處牢刑不僅要給予犯罪者應有的懲罰,還要提醒其他政府工作人員為國家做事要有骨氣,不能為了利益濫用職權。 因此,判處吳家麒37個月牢刑以及三年釋後監管期,他需要在6月11日之前到監獄報到。宣判結束後,吳家麒太太因為痛哭一度癱軟在旁聽席上,在親屬攙扶下才勉強走出法庭。律師Jenness認為,如今的判罰結果還是過重,能感受到此案檢察官十分強勢(Aggressive) ,似乎對於案件要經過陪審團、耗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十分氣憤。而吳家麒本人卻不願做任何評論。在針對吳家麒的起訴書中,檢方提出吳家麒收取和支付賄賂款的證據,本案涉及至少七名移民,其中一人不諳英語卻被允許通過英語考試,吳還曾為幫客戶辦綠卡支付給移民局官員3000元,而該移民官其實是臥底調查人員。但去年吳家麒接受本報獨家採訪時曾表示,多年前台灣大選曾經鬧出「馬英九綠卡風波」,美國移民局內部懷疑是他透露出去的,因此要打擊報復他,但事實上不是他透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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