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違律師倫理 懲戒會決議申誡

呂秋遠。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分享 facebook 律師、網紅作家呂秋遠在一起婚外情衍生的兩起官司中,莎娃健康征澳網 歸功前陣退賽,卻分別作出不同的事實主張,學者:長輩多社交 獨居一樣樂逍遙,且兩起官司的律師角色矛盾,我查扣手機 也要搜索票,被認定違反律師倫理,遭台北律師公會移送後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申誡。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指出,呂秋遠二○一五年五月間,接受男子阿明委任,擔任他控告妻子小花與外遇對象阿德妨害家庭案的律師,他在該案中主張阿德與小花有通、相姦事實。 阿德的妻子玲玲反向小花提民事求償,呂又擔任小花的律師,卻改口辯稱阿德是利用權勢性侵小花。兩起案件中,呂的主張迥異,加上這兩起案件有利害衝突,呂同時擔任阿明與小花的律師,未取得小花、阿明的書面同意即接受小花委任,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台北律師公會以呂秋遠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為由,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原本委員會決議不予懲戒,北律不服,請求覆審。覆審委員會決議撤銷原決議,呂應予申誡。北律指出,規範條文是為建立律師與當事人信賴關係,確保忠誠義務,避免律師接受委任損及該委託人、另一委託人利益。覆審委員會認定,呂秋遠未告知小花和阿明及取得書面同意,呂不僅未盡忠誠義務,且破壞小花對他的信賴,情節重大。委員會認為原決議認定不當,北律請求覆審有理由,綜合審酌呂秋遠違規情形、與委任人的互動關係和案後態度,決議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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