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爭喧騰 法界:無人需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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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特偵組公開表事涉入關說案的王金平、曾勇夫、柯建銘、陳守煌、林秀濤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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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界人士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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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一人需負刑責。除了王金平向向曾勇夫、陳守煌「關說」事證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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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追訴;林秀濤也沒有明知錯判而故意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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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有罪。對於「關說」與「關心」之間的爭議只在一線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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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尤英夫認為,只要未涉及金錢交易法律上便無罪;律師林敏澤也說,關說是官場、法界上「必要之惡」,往往能讓檢察官更謹慎處理案件,挽救當事人的權益。
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受訪時說,涉入關說案的王金平、柯建銘等人應該是無罪的,關鍵在於關說是否成立,和後來有沒有上訴。而針對林秀濤是否有因高檢署檢察官陳守煌指示而不上訴,尤英夫說,陳守煌已表示「沒有叫林秀濤不要上訴」,在法律上就無法追究。
律師林敏澤受訪時也說,以此案而言,被指關說的王金平在錄音中並無明確指示被關說者一定得如何處理案件,僅以「有罪就上訴,無罪就不要上訴」的方式來提醒;陳守煌經驗老到,且法律常識充足,應不至於強迫檢察官是否一定要上訴。他說,檢察官只要不是明知錯判而故意不上訴,便不算有罪,雖王金平和陳守煌可能會受到道德上的非議,但並沒有刑事責任,也無教唆之嫌。
據媒體報導,柯建銘「全民電通背信案」,法院已作出無罪判決,但特偵組與檢察官黃世銘認為,背信罪是即成犯,應該上訴,因此認定檢察官林秀濤有受關說影響。但林秀濤認為,被告是柯建銘涉及的1200萬債務,最後還是要由柯建銘承擔,且她認為背信罪屬結果犯,上訴並沒有實益。
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有權依個人心證與法律,獨立決定是否依法提起上訴,並無不法。林秀濤認同高等法院判決結果,因此決定不上訴。
另外,尤英夫說,王金平到底是「關說」還是「關心」也很有爭議。依他聽起來比較像「客套」或「敷衍應付」,若涉案人之中沒有金錢往來,光要以監聽譯文定罪有點太過牽強。針對5名涉案人是否有行政責任,尤英夫則說,監察院只負責行政體系,不能涉入立法或司法,因此只有陳守煌和曾勇夫勉強能算是有行政責任,但似乎兩人都沒有明顯罪證,在此次風波中成了冤大頭。
林敏澤也提到,關說本身是無罪的,且關說在官場、法界上已是「必要之惡」,雖然可能會引起道德非難,但有時檢察官經提醒或打聲招呼,也許會更加謹慎、仔細的處理案件,因而避免濫訴或判斷錯誤的現象,間接挽救當事人的權益。
另一位資深法界人士受訪時則表示,若真要定罪,僅有林秀濤、曾勇夫、陳守煌勉強可能會因刑法第125條的「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可能有刑事責任,但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是針對特定的人或事,要求檢察官不起訴,因此依無罪推定原則,林秀濤、曾勇夫、陳守煌等人可能還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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