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沒錢繳罰金 郭力恆將服勞役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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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拉法葉艦等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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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併科罰金兩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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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力恆繳不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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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聲請易服勞役。郭聲明異議遭駁回。台中地檢署發傳票給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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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廿六日上午報到發監,易服勞役上限是六個月。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曉雯表示,郭力恆的戶籍在台中,中檢於十月十六日受北檢囑託代為執行。
郭力恆因涉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服刑廿年,去年底服刑期滿出獄;又涉拉法葉艦採購弊案,今年四月中旬被最高法院依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將他判刑十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兩億元,應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一百零四億元,全案定讞。
不過兩案合併最多只能服刑廿年,但因郭力恆已服刑廿年,檢方依法只須執行罰金,並追繳不法所得。
郭力恆不想再入監,向高等法院聲明異議,主張法務部已凍結汪傳浦及其家人在瑞士帳戶共計九億美元,再加上他被扣的美金三億四千餘萬、法朗四百七百六十餘萬,足以扣繳一百零四億元不法所得及併科罰金兩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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