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巴掌拘役50天 庭外恐嚇再判2月

桃園市汪姓女子因行車糾紛打傷董姓女子涉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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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提告傷害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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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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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對董母嗆聲「你家在哪裡我知道」、「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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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被桃園地方法院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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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傷害罪判拘役50日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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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均得易科罰金。汪、董2人去年3月間因鳴按喇叭問題引發行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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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在爭執中甩了對方一巴掌,證據確鑿卻堅不認錯,對方堅決告到底。當桃園地院去年12月間開庭審理傷害案時,汪女在法庭外遇見董母,竟出言恫嚇,還揚言要反控誣告,要求對方撤告。董母擔心對方會對她們母女不利,錄下汪女對話內容提告表示,行車糾紛發生時,汪女的態度就不好,事後否認犯行,還說女兒說謊,從此只要跟她接觸就一定錄音,果不其然又遭她恐嚇。錄音中,汪女嗆董母「你不一定贏的啦」、「要玩一起玩,老娘陪你們玩…告得贏我再說吧…如果這場官司妳輸了,我反控妳誣告,換你來賠償我」,結果傷人案去年12月18日宣判有罪,恐嚇案也在上個月28日判刑。法院審理恐嚇案時,汪女否認犯行還辯稱自己秉持善良誠意想解決問題,是對方故意挖洞給給她跳。法官調閱錄音檔,汪女說出恫嚇之詞過程無人插嘴,認定無誘導、設局。法官認為,汪女語氣百般指責刁難,還不斷揚言反控誣告與恐嚇,實無和解誠意,最後依確鑿證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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