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改 國防部應負總責

軍人年金改革被列為本會期優先審理的前三個法案。民進黨政府將如何推動,權證王/億光晶電 認購超亮眼,深值關注!日前,王健壯/陳菊與黃煌雄的權力考驗,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詢軍人年改案,王金平:服貿還在程序委員會,國防部官員表示,聯合筆記/這條「不龜路」,依據府院指示,國防部與退輔會分工,退伍軍人部分是由退輔會負責。這個「指示」,顯然是將「現役」及「退役」切割處理。這是破壞國家體制、於法不合的嚴重錯誤。茲就法、理析論之。首先,在法律面,國軍「現役」及「退役」是一體的,退役人員俸金,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主管機關是國防部,法有明文。就退輔會職掌言,是統籌辦理輔導榮民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一般服務照顧等工作,並無「規畫退休俸」之責。在退役人員俸金作業流程中,沒有退輔會的角色,最多只是蒐集退員意見,提供政策諮詢。退輔會若參與是「越俎代庖」。其次,國防部作為退役人員的俸金主管機關,馮部長對於軍人年改,理應完全承擔,出面做信心喊話,以穩定現役及退役人員的心緒與士氣;但不作此圖,把燙手山芋丟給退輔會。按理說,退役人員的俸金規畫設計,既然不屬退輔會權責,退輔會自應本於服務照顧榮民之職責,維護渠等應有權益,堅持「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為上位考量,向執政當局建言。但是,觀諸退輔會主委李翔宙自民進黨政府推動年金改革以來的表現,所言所行均有損前述立場,且不時遭年改會操盤手林萬億打臉,可謂吃力不討好。更何況,退役人員的兵籍資料與服務記錄等盡皆在國防部管轄,退輔會「憑什麼」做為年改的參據?所以,退輔會插手年改,於理不合,不應撈過界。筆者以為,國防部不能逃避退役人員的俸金主管機關的法定權責,不論「現役」及「退役」均應整體考量,分別設計,無縫接軌。而退輔會不可因年改會一句話而紊亂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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