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不反省襲警又罵警 男子行徑囂張吃官司

新竹市黃姓男子去年11月11日下午在市區違規遭檢舉,

廣告省錢

,被警方開了600元違停罰單,

電動機車推薦

,結果黃男看到罰單後,

台中聖賢堂

,要求開單的警員到場,

台中聖賢堂

,並對著警員破口大罵「靠北三小」、「你他媽的又再噴,

各行業求職面試案例

,幹X娘」」等不堪字眼外,

高雄夜店推薦

,警員認為黃男是涉及侮辱公務員現行犯,

台中女子護膚美容spa

,要強制將黃男壓制時,

手機版網站

,遭黃男用雙腳夾警員腿部,

Tea Work

,導致警員受傷,新竹地院法官依侮辱公務員及妨害公務執行,判處黃男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根據判決書內容,37歲黃男因違停於新竹市南大路與興學街之T字路口遭舉報,警方獲報處理並鳴笛要求車主移車時,因黃男遲遲未出面移車,警方開違停罰單取締。黃男要取車時發現雨刷上夾了一張罰單,竟打電話叫負責開單的陳姓警員到場,要求警員對現場的車輛全部開單。 但警員認為只有黃男違停,黃男竟對警員大罵「靠北三小」、「你他媽的又再噴,幹X娘」等語,警員認為黃男是在侮辱公務員,準備逮捕黃男時,卻被黃男用雙腳抵抗,導致警員右側小指淺撕裂,由隨後趕到的支援警力將黃男壓制住。判決書指出,黃男違規事實明確,不檢討違停還口出惡言,侮辱執勤警員,且將警員絆倒弄傷,法官認為,黃男交通法規意識薄弱、目無法紀、欠缺對他人基本尊重,並藐視依法執行交通取締勤務的警員,行徑相當囂張,即使對執法過程有異議,也應採合法途徑解決,卻傷害員警,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2個月及妨害公務執行罪判3月,應執行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新竹市黃姓男子去年11月在市區違規遭檢舉,被警方開了600元違停罰單,因辱罵警員又襲警,新竹地院法官依侮辱公務員及妨害公務執行,判處黃男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圖/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