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案 金管會重罰第一金投信

第一金投信3名前任基金經理人捲入普格炒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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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天重罰第一金投信。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秘書吳桂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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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投信最近半年內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分支機構、金管會半年內不會核准該公司申請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案。
換句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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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投信至少半年內不得承做任何新業務。
吳桂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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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視第一金投信內控是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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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表現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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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處分得延長至1年。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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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投信最近2年不得申請擔任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半年不得在大陸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或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此外,由於第一金投信3名前任基金經理人有收受財物,運用基金為自己或他人利益買賣股票情事,讓該公司的基金投資分析報告流於形式。金管會總計處罰第一金投信罰鍰240萬元。
吳桂茂還表示,第一金投信陳姓總經理對基金經理人重大違規,內部管理不善、內部控制欠佳,也未盡督導之責,依證券法規,停止其1年業務執行,並命令第一金投信解除喬姓等3名前任基金經理人職務。
另外,金管會在調查本案過程中,發現群益金鼎證券萬華分公司經理人,有受他人委託而透過受託買賣主管介紹第一金投信旗下基金經理人買進股票,居間傳遞、轉交相關資訊及資金,並收受不當利益等情事。
吳桂茂表示,群益金鼎證券對萬華分公司經理人及受託買賣主管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金管會依法解除該分公司經理人及受託買賣主管職務,並限制群益金鼎證券最近3個月內不得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轉投資外國、大陸地區及其他事業;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設置分支機構、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及自行買賣外國債券業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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