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A欠債扣B的錢 難怪輸官司

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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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雷曼兄弟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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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欠下巨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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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雷曼兄弟進入重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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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開始賠付全球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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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灣的銀行團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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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還要「賠」已經倒閉的香港雷曼公司一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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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不敢相信。
會發生如此莫名其妙的結果,與政府當年處理雷曼風暴的手法有關,政府想「把雷曼的每一分錢都留在台灣」,但卻用錯方法、找錯對象,導致如今銀行團平白賠了一億元。
當年在台灣大賣結構債的是荷蘭雷曼,保證人是美國雷曼,「冤有頭、債有主」台灣討債對象應是這兩家雷曼;但金管會卻找上完全無關的「香港雷曼」,要求銀行扣留香港雷曼在台債權。
官員說,如果當時什麼都不做,人民會認為「政府無能」,然而違法扣留不相干第三人的債權,不只凸顯官僚守法精神有待加強,以如此粗暴手段「保障投資人權益」,更暴露行政權凌駕專業的鴨霸心態。
官方當年為投資人發聲,強行留滯香港雷曼在台債權,不但沒為投資人多要回一分錢,還讓銀行團平白賠了一億元,香港雷曼案恐成今年金融圈最不好笑的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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