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認捐助國語日報 法院再駁回

近日法院再判,貨輪運煤遭扣 北韓轟美「非法搶劫」,認定國語日報不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教育部去年向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開羅大學遭炸彈攻擊 9人受傷,並要求法院指派臨時董事,他打麻將就癲癇發作 醫師建議過年打牌這樣做,一月敗訴,再提抗告,日前台北地院駁回,但裁定七名臨時董事可以進入董事會。教育部終身司司長黃月麗說,法院沒有就教育部的資料做實質判斷,將針對認定國語日報非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部分提起再抗告。教育部依然持原來看法,仍認定國語日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而法院也裁定七名臨時董事進入國語日報董事會,希望能盡快恢復國語日報社的正常運作,以免影響員工權益。 國語日報董事長暨社長蔣竹君說,如果教育部再上訴,相信法律會還國語日報公道,「我們不是教育部捐助的」,教育部不該強辭奪理,希望法律給國語日報公正的判決。教育部一月判決敗訴後不服提起抗告,近日法院再判,認定國語日報不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判決書指出,國語日報成立董事會時期,因國家財政因素,所謂的董事會成立並未由政府出資,而交由董事會自行負責籌措資金,「抗告人雖迭稱國語日報係由國語會給予人力、物力協助方得續辦,惟均未能證明政府有實際之捐助行為」。判決書也指出,文獻雖稱國語日報的財產屬公有、公產,但依其過程觀之,除國語會人力、物力支持外,尚有其他社會人士之參與及支持,難據此推認國語日報屬國家或政府之財產。蔣竹君表示,這份判決好像是認定國語日報不是教育部捐助的財團法人,但也判決教育部推薦的七名董事可以進入董事會,「既然我們不是教育部捐助成立的,教育部有什麼資格提名董事?」教育部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九月十二日的民事裁定,認定曾永義等四名董事確實違反捐助章程視同辭任董事職務,並選任出經教育部建議之林麗雲、胡元輝、劉宗德、紀惠容、林哲璋、蘇碩斌、官有垣等七人為臨時董事,應有助國語日報社經營管理盡速進入正軌。,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