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婷/藏在直播主經紀約裡的魔鬼

總以高收入數字佔據媒體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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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口上輕易就能融到幾個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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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在台灣市場高調運營已邁入第三個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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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卻陸續裁員縮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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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受大陸互聯網寒冬影響?直播熱潮急凍?甚至可能一夕泡沫化? 然而人力盤整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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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仍加碼大手大腳下廣告預算、贊助電視節目合作、砸高薪挖角直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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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宣布融資到位等利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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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霧裡看花,以為這種燒錢手法可能又是另一場龐氏騙局? 事實上,直播早已經內建於各類型的網路社交的模式中,諸如遊戲直播、電商直播、語音直播、私密直播等各種變形,都還大有發展空間,反觀台灣的直播平台,現況仍以純秀場直播為主要業態(簽約直播主為主要內容),只著眼於荷爾蒙經濟,即使策略上聯運遊戲直播或短視頻,卻還是依靠高價簽約的直播主帶起收入與流量,狹隘認定簽約人數與收入必定成正相關聯。因此平台間惡性挖角,直播主與所屬經紀公司漫天喊價,平台簽約數千位直播主,創造幾百萬美金的月收入,可攤開財報一看,直播主薪資成本佔比卻高得嚇人,侵蝕毛利、拉低利潤率,為平恆收入目標的焦慮感,只能越玩越大, 一旦財務槓桿操作不慎,平台收入再高也可能呈現虧損狀態,而其中業務面上最主要的魔鬼,就在讓直播主賺飽飽的經紀的合約裡。直播經紀合約方方面面都是精算,複雜程度遠高於演藝圈的經紀模式。挖角之前,需從過往表現預估出該直播主每月、每季或甚至每年能帶進多少打賞收入〈抖內虛擬禮物所得〉,打賞結構中有多少來自於小粉絲?有多少大神(土豪)撐腰?值得花多少錢簽下?通常經紀公司會在合約到期前幫直播主衝高成績,做為跳槽談判的籌碼,平台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燈,得從中推估跳轉平台的風險,規劃出吸引人卻又不賠錢的合約條件。直播主收入來源主要有四大項:打賞分潤、保障底薪、簽約金、活動比賽獎勵。成績好的主播在乎打賞分潤,想撈一票走人的主播可能更在意簽約金,而往往收到打賞越多的主播,能拿到更高的底薪與簽約金,因此,主播抖內自己的狀況非常普遍,甚至許多大神跳下來自己開經紀公司,自己簽約直播主,自己打賞主播,自己領經紀公司分潤,加上參加平台活動比賽贏得的獎勵,加總之後等於左口袋的錢繞一圈又回到右口袋,還可以賺得大神美名,受到直播主與粉絲擁戴,讓平台以VIP尊榮對待,數學好的大神,很難抵抗這種商業模式。平台迎來大神、大主播能創造收入增長,卻不一定真正賺錢,似乎相當諷刺,而且簽約直播主播數量越多,頭部主播〈素人主播〉的空間相對被壓縮,也等於更難獲取更下沉的新流量(用戶),如再不思轉型,錯把一時的紅利誤解成長遠的複利,秀場直播模式將面臨的不僅僅是來自於產業的創新挑戰,後面還有短視頻等新產品彎道超車緊追,縱然有再高的變現能力,也難保市場地位不會被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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