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修法共識 研發投資抵減不加碼但可抵未分配盈餘稅

產創條例租稅優惠年底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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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財經政委龔明鑫昨天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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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經濟部達成初步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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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租稅優惠再延長實施十年;研發投資抵減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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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企業若有進行實質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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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未分配盈餘稅可當成課稅基礎的減項。雖然財金部會已有共識將產創條例四大租稅優惠展延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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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業界一直希望能加碼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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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研發投抵上可以減更多。前天兩部會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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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3月7日報行政院會審查。 官員指出,研發投資抵減率維持目前稅率,當年度抵減15%、三年各抵減10%,沒有加碼。但財政部同意,若企業有實質投資,5%的未分配盈餘稅,可列為減除項目。官員表示,有關技術入股及創作人(教授或研究人員)配獲學研機構股票的緩課稅優惠,若要比照員工獎酬緩課孰低課稅優惠,應再設定條件,獲配股票者須持有股票二年以上且在國內學研機構或產業從事相關研發活動,以確實發揮獎勵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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