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吳姓男子偕妻女去年4月隨仲介人員在新竹縣竹北市看屋時,
,詹姓仲介人員未告知或提醒,
,導致吳男未留意2樓夾層鄰近樓梯處有缺口,
,不慎一腳踩空,
,自2樓夾層跌落至1樓地面,
,造成臉部、手腳受傷,
,為此休養2個月,
,並向帶看屋的仲介詹姓男子及所屬公司求償和看護費用。法官認為,雙方都有過失,仲介要付7成責任,換算賠償金額為35萬餘元。,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