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跳脫衣舞 阿嬤是經紀人

才15歲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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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阿嬤帶著四處跳脫衣舞並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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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拍到準備出場表演畫面。 記者蔡維斌/攝影、翻攝 分享 facebook 15歲少女的阿嬤。 記者蔡維斌/攝影、翻攝 分享 facebook 雲林警方昨天獲報到元長鄉一處宮廟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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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拍到兩名少女身穿薄紗、裡面全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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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在宴席舞台上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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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下台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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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客只要給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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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撫摸甚至被少女用胸部洗臉,警方趁歌舞團離去時攔車逮人,發現負責人竟是其中一少女的祖母。被抓的鄭姓婦人,向警方哭訴自己沒有推孫女下火坑,「阮是單純ㄟ甘苦人」,她稱自己年輕時也當過歌手養一家人,她強調,現在不唱歌,只靠開廣告車維生,並沒有逼孫女跳脫衣舞。警方調查,鄭女昨天請蔣姓司機從台中載他們到元長鄉「作場」,警方到元長鄉一家宮廟蒐證,廟慶現場有辦桌,兩名未成年舞孃,用浴袍或穿薄紗遮掩全裸身體,隨著音樂不時掀開薄紗或浴袍,供台下客人觀賞。之後兩名少女下台逐桌「敬酒」,客人拿五百元或一千元打賞,少女就會靠過去坐在客人大腿上,讓客人上下其手,甚至將胸部貼在客人臉上。警方說,其中一名舞孃是負責人鄭婦的孫子,另一少女則是網友,兩女向警方供稱,他們「跳舞」已經有半年,曾到過台中、高雄及雲林各地廟會或喜慶演出,跳舞的小費會由鄭婦收走,再分別給他們各七到八百元。阿嬤供稱兩女只是一般的唱歌跳舞,每次表演每人可賺九百元。警方已經將兩名少女安置,鄭婦則被依違反兒童少年保護法、妨害風化、人口販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法辦。雲林縣府社會處表示,將再請台中市政府進一步評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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