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總隊小隊長向LV公司詐財 LV女主管也到案說明

警政署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陳姓小隊長涉嫌利用查緝法商LV公司仿冒品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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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查獲後的贓品載運費用警方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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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多次對LV佯稱運費須由該公司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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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面請款詐財;陳又假藉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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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LV招待搭乘高鐵或入住高級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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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今天發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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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陳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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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請LV台灣區吳姓女主管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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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間11時許兩人均已送到地檢署,檢察官將進行訊問。檢廉指出,陳姓小隊長利用查緝仿冒品的機會,以相同手法向另一間知名廠商詐財,該間廠商付了幾次,認為陳利用職務之便向業者揩油,心生不滿,去年底向警政署政風室檢舉,並指出陳也是這樣跟LV要錢;政風室會同廉政署對陳展開秘密調查,認為確有其事。檢廉調查,據初步掌握資料,陳帶隊南下查緝時,查獲贓品的載運費用單位會支付,但陳涉嫌自2015年起,至少向LV公司另外請款2萬餘元的載運費用;另外,陳跟隊員明明可以開公務車,他卻率隊搭乘高鐵,明明警政署在各地都有辦公室駐地可供休息,他卻帶隊入住高級飯店。檢廉指出,陳向LV公司表示幫忙查緝仿冒品,交通跟住宿費用要由公司支付,LV至少支出2萬餘元;由於發動搜索之前,擔心消息會走漏,尚未向保二總隊刑大偵一隊與LV公司調閱資料,將再釐清陳到底請款幾次、要了多少錢、要人家招待了多少費用。據了解,陳常破獲仿冒品,還協助向媒體解說,績效不錯。檢廉表示,陳姓小隊長在跟LV公司接觸期間,與台灣區吳姓女主管互有來往;黑金組檢察官陳建良、李超偉確認吳女昨天從香港返回、今天前往上班時,將人請回協助調查,同時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前往保二總隊辦公室與陳的住處搜索,將陳與隊員帶回,初步列為被告的僅有陳一人,其餘8人均為證人。檢廉指出,陳的手法過去未曾聽說,若不是有廠商覺得他「吃人夠夠」,LV公司並未覺得遇害,可能還認為原本就該出錢配合警方查緝,陳的犯行也因此不會被揭露。LV台灣區吳姓女主管到新北地檢署協助調查。記者袁志豪/攝影 分享 facebook 警政署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陳姓小隊長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記者袁志豪/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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