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開案超額利潤 新北擬再分地主、市府

捷運聯開案過去屢傳「讓利」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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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將參考北市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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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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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聯合開發完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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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若有超額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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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按比例分回市府和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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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外界產生「利益建商全拿」的負面印象。新北捷運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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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捷運場站聯合開發招標時,基地周邊尚無便捷交通、都市發展不足,市府、地主、和開發商依當時地價談定分配比例,但捷運開通、聯開案完成後,地價房價水漲船高,開發商獲利大增,因此引來市府讓利爭議。台北市為避免美河市案重演,去年擬定捷運場站土地開發的權益轉換原則,若場站開發後,開發商獲得的利潤遠高於投標時的設定,這些「超額利潤」將再分配給地主和市府,新北市捷運局目前也研擬相關法條,要求開發後的「超額利潤」再次分配。捷運局表示,北市的權益轉換原則,目前還未實際適用在任何捷運聯開案中,新北將視北市未來運用該原則的情形,進一步評估、檢討新北市的方案版本,希望聯開案能創造市府、地主、開發商「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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