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翁闖軌亡 老妻判賠JR 360萬日圓

九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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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罹患失智症的九十一歲老先生趁隙離家,

堆高機

,誤闖電車軌道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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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依電車延誤損失向家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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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皆判死者家屬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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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到高等法院;二日辯論庭後死者兒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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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為所有失智症家庭繼續打這場官司。JR主張「家屬有義務防止失智症男子在外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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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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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一秒鐘都不離視線的照顧他。」這起二○○七年發生在愛知縣大府市JR共和站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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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列車最長兩小時延誤,JR求償七百廿萬日圓。在日本即使是臥軌自殺,電車公司也會向當事人家屬索賠。一審判決當時八十五歲、同住的死者妻子及沒有同住的兒子要賠錢,二審改判只有妻子要賠三百六十萬日圓,雙方都抗告。二日的辯論庭,JR說,兒子沒有和死者同住,但決定看護方針,故妻、兒都有監督義務,卻怠慢以對。被告律師反駁,家屬有監督義務,是過於嚴酷的負擔。死者的兒子說,一、二審判決對失智症患者及他們的家人是不合理的,不能留下這樣的判例,故繼續上訴。他希望下月一日高等法院能做出有人情味的溫暖判決。當時家屬為防止男子走失,在家中玄關裝感應器連動蜂鳴器,事發時,男子從連結住家的辦公室出口離開,不巧辦公室出口感應器電源被切掉,故沒人發現他出門。二審法官認為切掉感應器電源的責任不能免除,故判死者妻子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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