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美案開庭 張花冠:檢「倒果為因」

嘉義縣長張花冠因大埔美香草園區案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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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以涉嫌收賄3千萬元貪污起訴並求處重刑。嘉義地方法院昨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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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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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喊冤指檢方起訴她是「倒果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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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收賄。
法官裁定下次庭期在12月26日及明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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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分別傳喚立委陳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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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龍開發公司總經理潘忠豪、前嘉縣府城鄉發展局長劉培東出庭作證。
合議庭由審判長張道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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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法官陳嘉臨、陪席法官張志偉。張花冠在杜英達、蔡碧仲、葉榮棠3位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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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約2個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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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顯疲態,不時撫臉。張道周速戰速決,原訂全天庭期一上午就完成,待下次傳喚證人,交互詰問即可審結。
張花冠強調,大埔美案是縣府開發,她盡立委職責為地方爭取權益。且此案因金融海嘯多次流標,無利益可言。3千萬元則是丈夫曾振農生前與廠商的借款。
上次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公訴檢察官劉達鴻孤身面對3位律師,這次有公訴主任檢察官陳以敦蒞庭,加上準備時間較足,侃侃而談。
杜英達認為,貪汙案欠缺對價關係,且張花冠涉案是職務行為或實質影響力、影響力為何,檢方應提出直接證據。劉鴻達強調,證據齊備,但依程序,應在後續言詞辯論庭時才論告。
蔡碧仲則再度質疑檢方舉證不足,「檢察官太老實,會讓記者誤會」,且上次的準備程序庭,張花冠逢議會請假,檢方竟開記者會稱被告未到,開庭不合法。
「律師罵人不帶髒字,檢察官對你客氣,怎會說我們沒準備?」陳以敦辯白,舉證應留待言詞辯論庭,上次是記者主動詢問,沒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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