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僱員5人以上 強制納勞保

幼托整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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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與幼稚園合併為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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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幼稚園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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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則要強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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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後的「幼兒園」如何處理?勞委會最新函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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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保障幼兒園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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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同意,已自6月27日起將7000多家幼兒園納入強制投保單位,凡僱用5人以上員工,都要強制加勞保,初估受惠對象達數萬人。
勞委會表示,以往托兒所與幼稚園分屬不同主管機關,托兒所為內政部主管的公益單位,幼稚園則屬教育部主管的教育事業,公益單位為勞保強制投保機構,教育事業則採自願加保。但兩者合併為幼兒園後,全部歸教育部主管,員工應否強制納保?有待釐清。
勞委會表示,全國有7000多家幼兒園,托兒所原就占幼兒園多數,幼托整合後,卻變成不必強制加勞保,因此不少員工陳情希望納入強制投保對象,經與教育部多次協商,在員工希望強制納保,且多數幼兒園也都主動為員工加保的情況下,決定將幼兒園歸為「公益事業」,納入強制加保對象,函釋已在6月27日生效。
勞委會強調,幼兒園納入勞保及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後,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應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但僱用4人以下者,則可以自願投保方式,為員工加勞保。即使未為員工投保,僱用員工1人還是得為員工加就業保險;未依規定辦理加保手續,雇主將被核處罰鍰,還須負責賠償勞工申領勞、就保給付所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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