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促富邦 改善產金分離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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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富邦金限期二個月內改善。 記者杜建重/攝影 分享 facebook 立委要求金管會調查富邦集團蔡家兄弟與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的「產金不分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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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10)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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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忠已具「實質決策功能首長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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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富邦金在「收到金管會公文後立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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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二個月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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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最重「不排除」會命令解任其職務。截至截稿前,未能取得富邦金方面回應。至於遠東集團總裁及遠東銀行副董事長徐旭東,經金管會調查,並沒有逾越副董事長權責,只有代行董事長職務,查無違反產金分離情事。 立委徐永明日前點名,蔡明忠同時擔任台灣大董事長兼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興是台灣大副董事長兼富邦金董座,等於產業與金融兩邊未能分離。另外,徐旭東同樣也兼任遠銀副董事長,徐永明要求金管會徹查這兩家金融機構。金管會經過三個月調查,昨天表示富邦金已違反產金分離規定。顧立雄昨日參加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宣導會保險場,會前受訪時表示,針對富邦金「產金分離」的檢查結果,發現只要涉及到相關董事會提案流程,「在金控端都是要經過副董事長」,才能提報到董事會。金管會還發現,案子要送到「北富銀」董事會前,也要「先經過富邦金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若沒有經過富邦金的董事長(蔡明興)和副董事長(蔡明忠)看過,「就不能提到北富銀董事會」。顧立雄說明,富邦金這種運作方式有兩個問題,一是侵害北富銀董事會運作的獨立性,二是從提案流程看,(蔡明忠)做為副董事長的權責並不相符。金管會已發文富邦金,要求「文到立即改正」。在人的部分,副董(蔡明忠)不得再簽署富邦金一般日常事務公文;在事的部分,「富邦金」需在二個月內,於董事會提出內部流程修正。媒體追問,若二個月內不能改善,是否會直接解任蔡明忠職務?顧立雄回答:「不排除。」遠東銀部分,顧立雄說「沒有這樣的問題」,他解釋,遠銀內部公文並沒有要副董(徐旭東)批核,即遠東銀沒有富邦金的狀況。至於其他兼任的金融業者,像華南銀副董事長林知延兼任林熊徵基金會董事長,顧立雄說,沒有產業實質經營情況,「狀況還好但要簽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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