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毆開走他車 無犯意不起訴

劉姓男子(41歲)去年11月15日清晨被姚姓友人騙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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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債主「阿峰」現身並將他從前座押到後座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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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姚男將他載至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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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要打斷他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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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為太過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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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趁2人都下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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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跳上駕駛座後駕車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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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告竊盜罪。檢方偵查時,認為劉姓男子為避難才將車開走,主觀上無竊盜犯意,昨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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