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案開庭 遭控受賄1.46億元人民幣

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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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受賄逾億人民幣。圖/擷自央視新聞 分享 facebook 河南洛陽市中級法院21日一審開庭審理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受賄、貪汙、怠忽職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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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其利用職權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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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金額達人民幣1.46億元。央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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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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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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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珉利用其擔任吉林省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共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解決財政補助資金、獲取港區開發權、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億餘元。此外,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擔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支付個人費用;王珉作為中共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籌備組組長、大會主席團臨時黨組書記、常務主席,在遼寧省有關選舉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反映相關人員的拉票和賄選行為,未按規定調查處理,導致選舉中發生大範圍的拉票賄選和部分人員違法當選,嚴重破壞換屆選舉秩序和人大選舉制度,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怠忽職守罪追究王珉的刑事責任。報導稱,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被告人王珉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王珉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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