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逝冒出陸妻 母訴無繼承權

新北巿張姓男子的家人在他死後申請除戶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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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發現他有大陸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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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沒人聽他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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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曾見過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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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隆法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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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
法官審理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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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長期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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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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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妻曾在台2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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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境後就未再來台,張男應為假結婚人頭,判兩人婚姻無效,他「名不副實」的妻子因此無繼承權。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與母親、兄弟同住,僅年輕時曾短暫從事捕魚工作,之後即未曾謀職,偶爾回收寶特瓶當作零用金,吃住都由家人負擔,因長年酗酒,健康不佳,去年死在家中床上。
他家人申領除戶戶籍謄本,要去申請漁會勞保遺屬津貼及喪葬補助時,竟在他配偶欄裡發現福建籍女子游巧珠的姓名,才得知他曾在2000年在大陸結婚,2001年在基隆的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由於同住的親人和其他親友均未見過游巧珠,張男一向跟母親同住瑞芳,雖曾遷戶籍到基隆,但未搬離原址,死後殯葬事宜也由兄弟姊妹處理,他母親提告,向法院請求確認游女繼承權不存在。
法官查閱游巧珠的出入境資料,見她曾在2002年入境台灣、2004年離境,去年雖透過海峽交流基金會送達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取得送達回證及她親自收受的簽收回證,但人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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