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公式不改 低碳轉型也難

電價自4月1日起將調降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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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史上單次最大降幅。圖中為在市區的變電所。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黃義書/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經濟部召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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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定四月起電價調降九.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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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史上電價降幅最多的一次。受到國際燃料價格下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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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價公式從去年一月廿日上路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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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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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連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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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舉回到二○一二年油電雙漲前的電價水準。這個結果,與立法時意圖合理化電價、解決財務黑洞、扶植綠能產業的初衷,大相違背。從電價公式看,如此結果不令人意外,因為支出成本計算沒考慮環境與健康等外部成本,也沒考慮到引導未來能源結構轉型的可能性,且最重要的外部成本二氧化碳排放,完全沒有納入。要求台電納入環境成本真的那麼遙不可及嗎?一九九○年代歐盟便開始進行能源外部性研究計畫,台電二○○八年起便曾委託清華大學、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核能與火力發電廠外部成本與效益之研究;二○○七年財政部便開始研擬能源稅條例草案,歷經多年溝通,共識度已有增加。當初電價公式審議時,便有先核實內部成本,再討論外部成本的策略,亦約定公式施行兩年後,需重新審議。如能在能源稅條例通過前,從國營事業著手,透過新的電價公式審議機制,納入其理念與作法,對引導能源結構轉型大有幫助,亦不至於影響其他能源使用單位。據經濟部長鄧振中上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報告,去年十八個縣市用電減少○.四六%,相當於三億度;距離全民節電二%的年度目標,達成率不到四分之一;加上準總統蔡英文主席「十年不大漲電價」的主張,台灣是否真能達到「國家自定預期貢獻」所提,二○三○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五十%?如果電價公式思維不改,看來是難上加難。電價有其代表意義,除了是減碳信心指標外,最現實的就是企業投入節能的主要考量。目前電價計算公式裡,特別設定漲幅上限,半年調幅不超過三%,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六%。也就是說經過近三次調降後,起碼還要三年電價才可能調整回原本的價格。換言之,企業又可再觀望三年,不需要做什麼設備投資,三年後再說,這也是必須處理的一點。相較台灣,英國最近積極在討論「零排放」立法,英國的例子就像一面照妖鏡。去年柳中明教授的研究,分析一九九三至二○一四年間台灣人均所得與能源密集度(能源消費/實質GDP)後發現,人均所得跟能源密集度成反比,也就是賺的錢越多時,每一塊錢所消耗的能源或二氧化碳排放也越少,而這就是英國想要追求的發展路徑。當務之急,現行電價公式有必要重新調整,從引導台灣能源綠色轉型的角度思考,才是國人真正的大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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