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績效企業/破壞性創新的啟示

如果將經濟學大師熊彼得(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創新理論」加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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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出兩種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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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是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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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將產品或服務透過科技性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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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以低價特色針對特殊目標消費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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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現有市場所能預期的消費改變;另一種是維持性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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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銷售品質更好、更高價的產品給高階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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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此種競爭中的贏家多半為市場在位者。商場競爭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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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不一定帶來企業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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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破壞性創新才能確保成長引擎不熄火,破壞性創新一旦成型,會演進為維持性創新,下一輪破壞性創新又蓄勢待發;成功企業應要花80%的資源在維持性創新,剩下20%的資源則放在破壞性創新。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ton M.Christensen)主要研究技術創新、策略布局等,在1997年出版的著作《創新的兩難》(The Innovator’s Dilemma)奠定「創新大師」的學術地位,並獲得「全球商業書籍獎」(Global Business Book Award)。克里斯汀生書中提出「破壞性創新」的概念,在管理實務上產生重大影響,並引起學術界大量討論,最主要的論點有破壞、創新及執行。首先是「破壞」:以低價特色針對特殊目標消費族群,突破現有市場所能預期的消費改變;這與主流市場發展趨勢背道而馳,破壞威力極為強大。其次是「創新」:利用現有的零組件依某種產品架構運作,提供比舊方法更簡潔的方案;這是為了擴大和開發新市場,提供一種新功能的有力方法。接著是「執行」:現有的企業心態與利益機制,確實很難突破既破壞又創新的兩難困境,企業需要以體制外另起爐灶的方式來推動。破壞性創新在成熟市場提供較少的客戶,所以一開始並不容易被採用;而在遙遠新興市場和非主流市場,則提供了不同的貢獻。「福特T型車取代馬車」、「數位相機消滅底片」、「Asus蠶食鯨吞Dell」是典型的破壞性創新;「線上大學」打破了過去只能參加大考才能念大學的限制、「85度C」以低價咖啡和高貴糕點槓上Starbucks、「Uber」則以共享平台概念行遍全天下,更是新興的破壞性創新。破壞性創新都具有下列三個特徵:一、「科技創新」:將產品或服務透過科技性的創新,形成低價、好用、便利等特色。二、「特殊目標消費族群」:非主要目標客群,或尚未消費過這項產品的新顧客;也就是將主流價值網絡中的顧客拉到新價值網絡中。三、「發動四步驟」:先問顧客要完成的事是啥?再問顧客購買與使用的經驗為何?如何融入(integrate)消費者經驗?最後提出品牌,完成破壞性創新。破壞式創新又可分為「新市場的破壞性創新」和「低階市場的破壞性創新」兩種,前者指的是事業模式與產品的創新如Twitter,後者指的是簡易性與價格上的創新如百元剪髮。因為破壞性創新破壞舊有的市場、產品與技術,開發出尚未發現的新市場與低階市場,同時銷售更便宜、更好用、更便利的產品給新顧客,市場的在位者易被新進者擊敗,這隱含著一個重要的企業競爭策略:「新進者對市場在位者的最佳攻擊方法就是破壞市場」。(作者是中華電信資深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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