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 租稅優惠拍板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率財經管員向總統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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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定經濟示範區內若台商回台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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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海外股利、盈餘所得若在示範區內進行實質投資力將可免徵營所稅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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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適用最低稅負;另外外國貨主在示範區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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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100%及內銷10%可免徵三年營所稅。
在人才稅負優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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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內外籍專業人士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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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來源所得可不適用最低稅負;若為服務業聘請之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前三年薪資減半課稅。
此外,示範區修正規劃方案中,示範創新重點將包括: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與教育創新。至於原規劃方案所列的產業合作,由於各產業皆可推動,因此改列於推動策略中。
今日簡報由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報告。馬英九總統表示,針對今日行政院所提出的規劃方案,他完全支持,希望按照既定時程,在12月底之前由行政院院會通過。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表示,在租稅方面,今天確定吸引外資來台必須以在示範區從事相關投資才能適用,原來規劃新事業、新技術、新人才及新投資「四新」租稅優惠,確定只針對「新投資」及「新人才」,其他「二新」將不適用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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