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起糾紛 法院門口拔槍

簡姓男子昨天騎車載女友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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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輛計程車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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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罵三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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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車停在法院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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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地拿出一把槍指著計程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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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書記官見著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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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訊後依恐嚇罪嫌移送法辦。簡男(18歲)平時和女友在夜市擺攤賣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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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設彈珠台和籃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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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取生活費。他昨天下午2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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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乘機車載女友,欲返回中山區住家,行經東信路、崇法街口,認為一輛計程車擦撞到女友。他騎車至計程車旁,對何姓駕駛罵三字經,再把車停至法院門口,竟於人來人往的路口,掏出一把槍,伸長手指著計程車駕駛,長達5秒鐘,女友當場傻眼,旁人趕緊通報員警處理。警方接獲報案,調閱監視器畫面,事隔3小時於住家逮獲簡男。他說,當下過於衝動才會做出傻事,感到非常後悔,已向計程車駕駛道歉,訊後依恐嚇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初步判定是空氣玩具槍,已送至鑑識科檢驗是否有殺傷力。簡男表示,「槍是假的」,是在夜市擺攤賣的玩具槍。何姓駕駛表示,被罵三字經後有按一聲喇叭,完全不知道哪裡惹到他,至於那把槍「當過兵就知道,是假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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