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沒列營收 北市公車補貼惹議

為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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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每年補貼全市聯營公車約20億元維持營運。但市議員昨天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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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計算公車業者經營收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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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每年約2億廣告營收納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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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市府每年多花2億當冤大頭。
市府交通局長林志盈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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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收入屬隱藏補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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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各業者廣告收入又落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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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計算出各業者一體適用標準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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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沒有列入成本項目。但既然議會要求,明年度討論運價補貼時,會要求業者提出補貼方案時納入估算。
北市府自90年起,實施公車票價單一運價,票價也一路凍結至今(全票15元、學生軍警刷悠遊卡12元、老人孩童身障8元),並補貼業者運價與票價差額。經成本與營收估算,目前核定運價為17.3956元。
但議員楊實秋指出,市府根據核定運價,每年補貼公車業者20億元,但計算運價時,對業者每年約2億多元的廣告收入卻視而不見。
議員王鴻薇也說,公車業者過去因站牌廣告收入被取消,「少賺」就提列為成本,要求補貼,但廣告收入卻排除在營收之外。
公運處處長王聲威解釋,公車廣告屬業外收入,又受景氣影響不穩定,各業者差異也大,難以估算各業者均適用的成本標準。
陳彥伯質疑,市府為推算耗油補貼費率,可以平均數法或中間值法推估,以類似方法換算廣告收入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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