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恐嚇少年 物歸原主不起訴

基隆市林姓男子與邱姓少年結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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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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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先到少年打工處附近的水果行拿走1把西瓜刀到少年打工處恐嚇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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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把西瓜刀還給水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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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妨害自由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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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竊取西瓜刀部分則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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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的林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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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間在路邊遭少年持鋁棒作勢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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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不滿。林男得知少年在愛九路1間便利商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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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凌晨5點多,先到愛九路上1間水果行拿走一把西瓜刀,不理會店員出聲制止,逕往便利商店走去。
林男走進便利商店後,拿出西瓜刀揮舞、作勢砍人,要少年「小心」一點,林男離去後,把西瓜刀放回水果行的水桶裡,少年報警處理。
林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但辯稱西瓜刀只是借用,之後就還回去。檢察官認為,林男雖未經店家同意拿走西瓜刀,但並未占為己有,不構成竊盜,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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